来源:信息时报 2010年06月30日
央行近日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许可证申请、经营范围以及相关罚则等内容。此举标志着非金融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正式被央行认可,并将其纳入央行的监管范围。
企业运营成本不低
对于《办法》新政,业界均认为,这将对此段时间内支付行为起到积极的监督作用。不过,由于这是国家有关部门首次对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法规,有专家表示,《办法》一些细节尚待探讨。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办法》出台对行业发展是好事,有资质的企业拿到牌照不成问题。但从细节上来说,“企业的运营成本不低”。
“《办法》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对于没有客户存款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运营压力不小。”郭田勇说,这实际上是一个“风险准备金”的概念,目的是加强监管,不过10%这一数额偏高。
此外,《办法》同时规定,支付机构明知或应知客户利用其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停止为其办理支付业务,但由于没有明确定义范围界定太广,也令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高风险境地。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从事赌博和黄色网站的不法机构,通过注册假网站,打着合法经营的幌子,在正规业务的掩护下避过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从而骗取第三方支付企业为其提供电子支付服务。企业自身监管
和自查是关键
信息时报记者了解到,此前,“快钱”公司就因合作商家参与境外赌博,被推上风口浪尖。对此,快钱方面回应称,事件属于被合作方恶意隐瞒业务类型,同时犯事员工也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影响公司申请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快钱与商户所签订的合作均属于正规业务范畴,但商户却采取恶意隐瞒手段,从事非法交易。”
快钱新闻发言人强调,一直期待《办法》的发布,对申办前景非常乐观。
对于此事件,有律师表示,假如快钱公司员工的犯法行为,公司毫不知情或不符合公司的办事流程,那么快钱公司与涉赌事件无关。尽管如此,但在国家加快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规范化背景下,快钱“风波”所折射出的第三方支付行业问题,却尤令人关注。
“这就是近年来,许多第三方支付企业频频爆出涉及信用卡套现、涉黄涉赌等原因。”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这类伪装成正常的公司的非法机构,支付公司在监控方面确实难以做到万无一失,一不小心,有可能被“扣”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罪名的风险。
对此,有观察人士建议,在对待类似问题上,有关部门应当灵活处理,避免“因噎废食”,以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引导监督作用。盛峰律师所合伙人律师于国富表示,网络支付公司给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带来的便利以及所作出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应当从制度和业务模式设计上入手,防止这类风险的发生。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专家阿拉木斯认为,过去几年,各支付企业或多或少都出现一些交易“丑闻”,这是第三方支付企业“共同的痛”,表明第三方支付平台非常易被“利用”,支付企业自身的监管和自查是一个关键问题。
记者:陆俊
原文来源:
http://tech.sina.com.cn/i/2010-06-30/102943684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