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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阳光化”运营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29日

  处于“半阳光”状态的第三方支付业务终于盼到阳光化运营。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相关业务。非金融机构支付办理国内支付业务须向央行申请许可证,全国范围的支付业务门槛为注册资本1亿元。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央行此举旨在规范金融风险,加强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的监管。

  数据显示,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0%,去年全国第三方支付总额约5000亿元,今年第1季度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082亿元。包括支付宝、快钱、汇付天下、财付通等知名第三方支付公司均表态欢迎央行新政。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认为,央行此次出台办法最重要的意义是,标志着央行认可了民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业地位,“国内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企业终于可以持证上网,进入阳光化运营状态了。”

  持证上岗全国运营最低一亿门槛

  根据央行新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其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所有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所有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在央行新政9月1日正式实施之日起1年内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不得将业务外包。央行同时为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司机构设立了注册资本最低1亿元人民币的门槛,省级机构最低3千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称,央行此举相当于央行为从事第三方支付的非金融机构放行,并将其纳入央行监管范围。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曹飞进而认为,央行对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准入门槛并不高,包括资金托管、注册资金规模等规定,市场上有规模的该类机构应该都符合要求。

  艾瑞咨询第三方支付行业分析师胡媛媛表示,此前第三方支付迟迟没有获得央行明确认可,多数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处于“胆战心惊”的半阳光状态。此次央行规定明确门槛,有助于行业迅速完成整合洗牌,一些地方性的小企业很可能将被拒之门外。

  支付巨头终盼“阳光运营”

  按照央行2009年统计数据,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去年全国第三方支付总额超过5000亿元。如此巨大的市场蛋糕,吸引了各路资本蜂拥而入。根据易观国际的数据,2009年互联网支付市场中,支付宝和财付通分别占据52%和24.7%的市场份额,占据前两把交椅。ChinaPay、快钱、环迅支付、易宝、首信易和网银在线则以10%以下的份额列于第二梯队,其余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均小于0.1%。

  记者了解到,除了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传统互联网企业外,包括中国移动这样的电信运营商也正在积极布局线下支付市场。以线下的便利支付为例,目前一些便利支付卡可以在许多便利店中完成信用卡还款、缴纳水电费、各种银行卡查询以及网点支付宝充值等业务,而不必再受排队等候之苦。申银万国最近的分析报告预计,这类便利支付今后可能保持年均25%的发展增速。

  几乎所有知名第三方支付巨头均高调表示,对央行新规管理办法持欢迎态度,认为对规范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会是好事。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企业还明确表示,将积极按照规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并认为“现有用户的日常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重点旨在打击网上洗钱赌博

  业内人士特别指出,央行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有助于更明确地打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洗钱、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不愿透露姓名人士称,考虑到安全监管等问题,此前央行对国内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的态度一直不是特别的明朗。处于半阳光下的支付企业在与商户合作的过程中,一些赌博和黄色网站为了逃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都会注册一些假网站,开设一些合法业务,以通过披上合法的外衣来取得第三方企业的信任,从而使第三方支付企业难辨真伪,为其提供支付服务,这就致使近年来媒体先后爆出一大批支付企业涉黄、涉毒、涉赌事件,严重损害行业形象。此外,各地频出的网络钓鱼事件,更是严重威胁到包括合法商户及个人消费者在内的电子支付安全,侵蚀着消费者对于电子支付的信任。

  央行新政明确规定,支付机构申请人的主要出资方最近3年内不得有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的记录。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此评论称,此举足以让第三方支付企业“只能赚阳光的钱”。

  南方日报记者戴远程

  建行联手支付宝推广信用卡网上大额支付

  办理信用卡,网上支付是否方便已经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日前,支付宝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就信用卡网上大额支付达成合作,即日起建行信用卡用户在支持支付宝大额支付的商家购物时,不再受单笔单日500元的额度限制,可以一次付款购买几千元的大件商品。据悉,随着建行的加入,目前支持支付宝信用卡大额支付的银行已经包括工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广发、光大、兴业、中信、平安银行等10家。

  随着网络购物日益普及,人们网购的商品也从图书、服装等向数码产品、手机、机票、大家电等大额产品扩展。以家电产品为例,淘宝数据魔方显示,淘宝电器城5月份销量环比大涨200%,空调、液晶电视等大额产品的销售都很火爆。

  在线下市场,用户购买这些大额商品往往选择刷信用卡,不仅能先消费后还款还能累计积分,信用卡的分期付款等服务对部分用户也很有吸引力。但在网上,不少信用卡要在线“刷卡”却要麻烦得多。

  以建行信用卡为例,此前用户使用建行信用卡在网上支付时单笔和单日累计的额度均为500元,如果用户想网购一台3999元的液晶电视,需要使用信用卡连续8天向支付宝每天充值500元,然后再使用支付宝内的4000元余额进行付款。这样复杂的操作让很多用户转而选择其他方式。

  据悉,在开通信用卡大额支付后,用户使用建行信用卡网上支付的单笔额度达到5000元,跟普通信用卡的额度基本一致。在支持信用卡大额支付的商家购买几千元的商品时,用户无需多次充值,可以直接选择建行信用卡一次完成支付。

  淘宝相关负责人称,淘宝平台支持该服务信用卡大额支付服务的商家已超过20万家,商品超过5000万件。用户在淘宝网搜索商品时,只需在服务栏中加选“信用卡”一项,就能看到所有支持信用卡大额支付的商家及商品。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信用卡网上支付的便利性日益提高,信用卡消费在网上消费的占比也将不断提高。

  南方日报记者戴远程

  ■相关链接

  第三方支付及监管模式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

  1.美国模式

  美国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实行的是多元化的功能性监管,即分为联邦层次和州层次两个层面进行监管。美国将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在对沉淀资金定位问题上,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认定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的滞留资金是负债,而非存款,因此该平台不是银行或其他类型的存款机构,不需获得银行业务许可证。

  2.欧盟模式

  欧盟规定网上第三方支付媒介只能是商业银行货币或电子货币,这就意味着第三网上支付公司必须取得银行业执照或电子货币公司的执照才能开展业务。基于这种定位,欧盟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的监管是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实现的。

  3.亚洲模式

  亚洲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出现较晚,仍处于发展初期,新加坡率先实施了监管,并在1998年颁布了《电子签名法》。

  记者:戴远程

  原文来源:http://tech.sina.com.cn/i/2010-06-29/09194362822.shtml